一、申請基建用水
(一)需提供的資料
1、立項批復;
2、規劃定點紅線圖(市規劃局或管委會規劃局);★
3、建筑總平面圖(附:電子圖);
4、初步設計方案會審紀要復印件;
5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(加蓋單位公章);
6、房產預測報告(如有時提供)。
備注:“★”為必備資料。
(二)辦理程序
1、填寫“單位用戶自來水安裝工程申請表”并蓋章。
2、簽訂《高層住宅二次供水設施配套建設協議》,交納二次供水設施配套建設預付款。
備注:配套設施建設收費標準,依據紹市發改價(2009)63號《關于市區實施高層住宅二次供水配套設施建設費等收費的批復》執行。
二、圖紙審核(基建通水后、設計水施圖必須在地下室土建施工前送審)
(一)需提供的資料
1、單體水施圖、建筑施工圖(附電子圖);
2、設計變更資料(在供水企業提出書面圖紙審核意見,用戶提交設計單位進行修改后提供)。
三、場外供水工程施工前(永久用水)
(一)需提供的資料
1、規劃管線綜合圖(附:電子圖);
2、場外道路、綠化總平面圖(標注黃海標高的紙質或電子版);
3、橋梁施工圖(小區內有橋梁的提供);
4、設計單位出具蓋章的消防用水量聯系單(圖紙中已有說明的除外)。
(二)辦理程序
1、簽訂室外《消防用水協議》,交納消防維護費。
四、驗收通水前
(一)需提供的資料
1、房產竣工測繪報告(必備資料)。
(二)辦理程序
1、結算二次供水設施建設費(多退少補);支付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費。
2、發表通水前簽訂《供用水合同》。
五、高層住宅移交前
(一)需提供的資料
1、1:500地形圖(附:電子版);
(二)辦理程序
1、簽訂《高層住宅二次供水設施移交協議書》。
2、辦理現場移交。
備注:各類整改項目已全部完成,資料齊全,無遺留問題,并經工程管理等部門驗收合格后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