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客戶:
您好!歡迎光臨本公司網站辦理業務。在您申辦業務前,請認真閱讀以下條款:
1、本項業務為居民用戶新裝或一戶一表改造的網上申請業務,僅向全市屬于宿州供水服務有限公司供水范圍的居民用戶推廣。
本項業務不適用于下列對象:
(1)二次供水用戶;(2)居民住宅超過六層或建筑標高超過24米以上的用戶;(3)原用水表欠費未繳清或存在違章現象但未處理完畢的用戶。
2、對于擬提交給供水人的內容和信息,用戶應自行檢查并在確認無誤后方可提交。用戶應保證其以各種形式提交給供水人的內容和信息真實無誤。用戶所提供的內容和信息有誤或用戶無法證明其為確切的,供水人有權拒絕用戶的用水申請,并要求用戶承擔由此而給供水人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。
3、在用戶提交之后,系統將檢查用戶所提交的內容和信息,如符合規范的,系統將自動生成受理號,用戶應自行記錄該受理號,以便查詢和追溯。但系統生成受理號,只是在形式上對用戶所提交的內容和信息的初步確認,不代表供水人已經正式同意用戶的該項用水申請。
4、如系統成功生成受理號,供水人將在成功生成受理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核查用戶所提交的內容和信息,進一步確認用戶所申請業務是否屬于本項業務的受理范圍。
5、如供水人正式同意用戶所申請的業務,供水人的工作人員將根據用戶提交的聯系方式與用戶聯系,并在聯系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勘察設計,用戶應在約定時間到場,為勘察設計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。
6、在供水人的工作人員現場勘察時,用戶應提供以下資料:
申請新裝水表的:(1)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(2)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(農村無房產證的由當地村委出具證明);(3)農村新裝用戶須提供村委同意證明;(4)經辦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。
一戶一表改造的:(1)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(2)原總表用戶水費發票或銀行交費憑證復印件(最后一期);(3)申請人房屋產權所有證復印件;(4)經辦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。
7、用戶點擊"同意"按鈕即視為同意本協議的全部規定。但用戶在交納工程款或改造費時仍應與供水人另行簽訂書面的《供用水合同》。否則,供水人有權拒絕供水。
8、供水人的業務咨詢電話是:3686102
您完全接受以上的所有條款,請按“同意”進行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