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單位用戶
(一)需提供的資料
1、立項批復;
2、規劃定點紅線圖(市規劃局或管委會規劃局);
3、單體建筑水施圖各一套;
4、建筑總平面圖(附:帶坐標電子版);
5、給排水及消防管線總平面圖;
6、設計單位出具蓋章的消防用水量聯系單(圖紙中已有說明的除外);
7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一份(注:有效年檢標志,并加蓋公章);
8、需開增值稅發票的,提供稅務登記證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復印件一份(蓋章)。
(二)辦理程序及時限
1、“單位用戶自來水安裝工程申請表”并蓋章(注明規劃室外地面及最高建筑黃海標高)。
2、申請材料齊全后5個工作日,上門調查、核實。
備注:受理后需對用戶內部供水設施進行驗收。
二、居民(個體經營)用戶
(一)需提供的資料:
1、申請人居民身份證;
2、申請人房屋產權所有證;
3、營業執照復印件(經營戶提供);
4、經辦人居民身份證。
備注:農村無房產證的提供土地使用證及當地村委出具證明。
(二)辦理程序及時限
1、填寫“居民(個體經營)用戶自來水安裝工程申請表”并簽名。
2、申請材料齊全后5個工作日,上門調查、核實。